三級輔導機制 提供學生更好、更專業的協助
陳斐娟並指出,「學生輔導法」明訂學校輔導工作採三級輔導機制,其中第一級的「發展性輔導」,是適用於所有學生,例如辦理人際關係的班級座談,協助初次離家在外住宿的大學生了解人跟人之間可能會有一些不同的習慣,如何學習適應以及理解差異,所以也稱初級輔導或預防性輔導,即是一種類似打預防針的概念。
二級輔導稱為「介入性輔導」,是學生已經遇到一些困難跟問題,自己沒有辦法解決,需要專業輔導人員協助提供團體或者個別的諮商。這是目前大專校院輔導中心最大的業務來源,且通常這些問題並不是一次的輔導諮商就能夠獲得解決。
至於第三級的「處遇性輔導」,則指在經過介入性的輔導之後,仍然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除了個別資源的幫忙之外,可能還需要連結到衛政、社政,甚至警政、職業訓練等各方面的資源協助。因此教育部在去年底也提出了「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校園心理健康促進方案」,提供各大專校院可以申請與外部資源的合作,例如醫療院所的精神科醫師擔任學生輔導委員會顧問,甚至固定到校提供專業諮詢服務,透過與外部資源的連結,尤其是對手冊第十一章所提到的案例個案,將可以提供學生更好、更專業的協助。
教育部則表示,期待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兼具輔導專業和生態合作能力,參考手冊不僅積極回應教育體制的新變革,具體說明學校輔導工作與教育改革的對應措施,亦闡明以學生為本、融合生態系統合作概念,同時配合學校個別特色,協助學校輔導人員如何從WORK HARD思考轉型成WORK SMART,活化學校發展、介入、處遇性輔導工作,進入WISER 2.0時代,在內容上更重視know-how的學校輔導推動策略,讓人員更容易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