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開學了,學生也陸續返校就讀,教育部呼籲如有學生未到校,學校及導師應及時掌握,並立即聯絡與到學生家中訪視,積極輔導輟學生復學。
行政院與教育部向來重視學生中輟的預防與輔導,除要求學校在第一時間點即時掌握學生出缺勤狀況,並在學生3天未到校即應上網通報,並啟動協尋輔導機制,藉由警政、社政等資源的協助,為中輟生建構了綿密的追蹤協尋機制,如:學校教育人員家庭訪問、民間團體與專業輔導人力協助追蹤輔導、警政單位協尋行蹤不明中輟生、鄉(鎮)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宜、校外會、教育服務替代役男協助等;另外亦規劃了復學後的中介教育與輔導措施,引進專業輔導人力等補助措施,期使輟學生問題及時處理並解決,在資源整合與團隊合作下,展現極低的中輟率,傲視國際。
就以日本為例,依據日本文部科學省統計調查(96年8月7日日本朝日新聞刊載),2006年度該國曠課30天以上的國中小學生較五年來新增,國中人數更創新高為2.86%(10萬2,940人),即每千人中有28.6人中輟,分析可能與去年秋天學校發生霸凌事件有關。而目前我國對中輟生定義為國中小學生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者,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此定義下,我國更易有較高中輟生人數與中輟率,但事實上我國的中輟數字卻遠較日本為低,依據統計資料顯示,94學年度國中曾中輟率為0.64%(6,055人),即每千人中有6.4人中輟,95學年度則為0.54%(5,062人),即每千人中有5.4人中輟,顯示我國國中學生中輟的預防與輔導均較日本為佳。
而全國的中輟人數,經協尋找回的復學人數逐年下降(如圖一);因此每學年度的尚未找回的中輟人數也逐年降低(如圖二),故累積尚輟人數亦已從94年7月底的4,156人逐年下降為2,981人(95年7月)至2,061人(96年7月),其所佔全體學生比率亦從94年7月底的0.145%逐年下降為0.107%(95年7月)至0.076%(96年7月)。(如圖三)
輔導中輟學生復學雖非易事,但教育部一向秉持「一個都不能少」的理念,希望藉由各界的努力及相關資源的投入與整合,齊力提升中輟復學輔導工作成效,提供一個支持性的環境,營造一個友善的校園,使學生在校園內快樂學習與成長。

圖一:93學年-95學年(指該學年)國中小學生曾輟、復學人數圖
93學年:曾輟人數:8,168人(國中6,750人,國小1,418人)
94學年:曾輟人數:7,453人(國中6,055人,國小1,398人)
95學年:曾輟人數:6,194人(國中5,062人,國小1,132人)

圖二:93學年-95學年累積尚輟人數月份折線圖

圖三:93學年-95學年累積尚輟率月份折線圖